第 28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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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失于感情的人,就像是被套上了嘴套与项圈的狗。

    而尼昂讨厌“狗”。

    拉帮结派的狗。

    仗势欺人的狗。

    助纣为孽的狗。

    摇尾乞怜的狗。

    忠诚到愚昧,被人卸磨杀驴还不可置信,甚至苦苦哀求回心转意的——

    可怜又可恨的狗。

    “那么,不如先老实和我交代吧?”

    内心毫无波澜,就像是死人的心电图一般平静。

    转手把枪收回的尼昂歪了歪脑袋,细碎的黑发顺势贴在他脸颊。尼昂缓缓抬起双手,修长有力的上半身微微前倾,然后用不容拒绝的力气捧住面前对他誓忠的男人的脸,将人拉往自己这边。

    对方所说的究竟是真话还是假话,对尼昂来说根本无关紧要。

    真心喜欢也好,另有谋算也罢。

    至少对方这么开了口了,尼昂也自然可以名正言顺的张嘴,顺着话题提出要求:

    “在宣誓忠诚之前,把你自己的过去交出来,不是最基本的操作吗?”

    我的过去。

    诸星大神情不变,心底迅速思索着这个词的深意。

    是……组织的监视吗?

    果然不会那么轻易过关啊。

    这也不奇怪,既然用“最引人注目”的方式宣告了自身的天赋与特别,那么为了确保自己这个“好苗子”的确毫无问题、值得培养,组织对他的观察期绝不会放松到哪里去。

    那么,尼昂就是观察期内负责监视审核我的人?

    回忆着假身份的背景,与此同时并未忘记自己新人设的诸星大毫不犹豫:“如果你愿意知道我那并不有趣的无聊故事的话。”

    诸星大当然不会抗拒他所挚爱的情人试图了解自己过去的行为。

    这只会反过来取悦他,毕竟了解彼此的伤痛——这不就是恋人之间会做的事情吗?

    怎么想,都要比过去一夜情时期尼昂对他的漠不关心要好得多。

    “不过在那之前,尼昂。”

    深绿眼眸的男人握住尼昂搭在他脸颊两侧的手,低声缓缓补充:

    “可以把你脸上那张难看的假皮与眼睛里的美瞳取下来了吗?”

    “我不想要对着一张陌生的脸——你也觉得不舒服,对吧?”

    。

    梅特兰一家死有余辜的事情,FBI并未对外宣传。

    目的主要是为了不打草惊蛇。

    虽然灭门惨案的凶手被认定为“诸星大”,但这家人地下室所呈现出来的种种犯罪痕迹,也证明他们并非纯然无辜。

    就通缉犯诸星大·FBI探员赤井秀一卧底前所知的:梅特兰一家起码有涉及吸食毒X,毒X销售,与人口绑架虐待以及杀害的嫌疑。

    尤其是人口那条。

    因为怎么都没能找到尸体,加上那么大量属于不同人的血液样本,已经

    有探员开始往梅特兰一家人口贩卖的角度思考了。

    这一信息之所以对外隐瞒,不仅是因为赤井秀一的上司周旋的结果,还是因为负责这起事件的探员认为,他们需要对此进行深入且漫长的调查——尚在调查的案子,尤其是这么敏感的案子,他们的判断结果是不该透露给媒体、公布给大众。

    倒也不是想要隐瞒,只是暂时不能公布罢了。

    毕竟过去有因为媒体的原因导致尚在调查的事件进度暴露,简介让犯人做出应对措施的先例。或者说,这种先例已经屡见不鲜了。

    就像是一些绑架案还没破,媒体就在那大张旗鼓的报道,导致FBI的救援行动失败……恶人也是会看新闻的啊!

    基于这一点,詹姆斯之所以能够那么顺利帮赤井秀一安排好假身份,与这件事也脱不开干系。

    毕竟有诸星大这么个逃犯在,媒体的目光都移向了对方。

    虽然没能抓住逃犯也会带来舆论压力,但总比被梅特兰一家的内幕暴露所带来的舆论压力小:放走了一个通缉犯,与对一整个可怕的黑暗地下产业链束手无策,可是两种概念的事情。

    至于现在那个案子进度如何,赤井不知道。

    毕竟这些事并不归赤井秀一所在的部门处理,而且他还在卧底。

    所以,赤井只需要记住他假身份背景设定的复仇理由就足够了——

    诸星大是日裔,因为赴美留学数年,他在日本的家人曾经因为想念而结伴来美国探望他,顺带到附近旅游。

    但相当不幸,刚刚探望完儿子,从纽约州前往隔壁新泽西州游玩的他们,意外撞见了正在贩卖毒X的梅特兰一家。

    不管美国风气怎么样,至少日本对毒x的态度并不友好,见到这一幕,报警几乎是第一选择。

    只是不等他们行动,他们就被梅特兰一家所发现。

    之后,便是理所当然的灭口。

    家人死亡的时候,诸星大正在和他们通话。

    未挂断通讯的手机,似乎在被枪杀的时候被其中一位家人藏进了衣服最内部。于是迟迟没被发现的手机,将那边的动静陆陆续续传了过来。

    诸星大捂住嘴,听见了一切,并死死记下了每一个关键词。

    “新泽西很大,之后也没见到对应的新闻,我父母的遗体并未被警方发现,似乎是已经被处理掉了。”

    “我当时脑袋空空,回神后想到的第一件事是——报警已经没用了。”

    “已经晚了,而我手里也没有任何证据。”

    诸星大惯用的手机,是APPLE发售的,而这个牌子的手机,在这个年代尚且不具备通话录音功能。准确来说,在美国地区,很多手机都不具备这个功能,除非私改或者下载第三方插件。

    毕竟这是个相当讲究隐私权的国家——能不能做到姑且不论,但民众需求相当热烈——美国有大部分地区都对通话录音做了严格的限制,不仅要求通话录音必须得到双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

    还对私自录音的行为制定了相关的处罚条例,并有不少州的法律有明确说明:私自录音的通话内容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因为这种种因素,一些美国本土的手机公司也就干脆没有制作这个功能。

    换句话来说。

    当时被噩耗笼罩,除了呆呆捂住嘴无法发出声音之外,脑袋空空的诸星大所听到的一切,没能取得音频拷贝。

    “最重要的是,就算我报了警,警察真的将犯人抓捕归案——”

    “我也绝对得不到我想要的结果。”

    诸星大眼底翻滚着仇恨,平静的声音陈述着他内心渴求与现实的矛盾:

    “我想要他们死。”

    “但新泽西是无死刑州。”

    无死刑州。

    这短短四个字意味着:那些罪大恶极,活该千刀万剐的罪犯,只会被判处几百上千年这一数字大到毫无意义可言的刑期,一生呆在牢笼里。

    要是真能确保让他们一生都呆在牢笼里,诸星大或许勉强还能接受。

    可梅特兰一家当时动手的主力,声音听起来像个未成年。

    这就导致他们哪怕被抓捕、判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最好的结果,也只是让他们把主力推出来,然后然后以未成年保护的名义坐个短短的牢就再度逍遥法外。

    “所以我大学退了学。”诸星大垂眸说道,“我要亲手复仇,为此,我一直在寻找着他们。”

    “直到不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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