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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百块钱,乔珍珍决定一直要保存好,不会使用,以后有机会再还给宋瑾。

    还有这个搪瓷杯子,它是一个杯子,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杯子,这是属于宋瑾的荣耀。

    而且家里已经有了三个杯子,她和宋大宝两兄弟一人一个,刚好没有宋瑾的,这个杯子干脆就给他用好了。

    乔珍珍当初置办家什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宋瑾,或者说,乔珍珍潜意识里并没有认可宋瑾作为他的家人而存在于她的生活里。

    乔珍珍突然觉得,她跟宋瑾之间的距离隔得有点远,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乔珍珍决定不去想了,不管宋瑾怎么样,她乔珍珍只是乔珍珍,一个渺小的、平凡的、默默无闻的,只想过自己小日子的普通人,她没有那么聪明的脑袋瓜子,也没有那么远大的梦想和抱负,她甚至都不打算走出农村,就守着这青山绿水过一辈子,也觉得很幸福。

    拯救世界这样高难度的事情,还是交给像宋瑾这样的聪明人吧。

    当然,宋瑾寄来两百块钱的事情,肯定还是要在村里宣传一下的,要不然,这信不是白写了么。这个事情完全不需要乔珍珍操心,宋大宝俩兄弟天天就拿着宋瑾那个搪瓷杯子出去溜达。

    村里人在当天就已经知道,乔珍珍的男人又参加了一个什么比赛,这次得了两百块钱的奖金,还有一个搪瓷杯子。

    搪瓷杯子并不稀奇,很多人家里都有。什么比赛的,大伙儿也不关心,连名儿都没记住,但那两百块钱,一下子就让所有人记住了。

    “你说说,这乔珍珍怎么这么命好,当初怎么就找了宋瑾这么个男人呢。”

    “这就是命啊,羡慕不来的。”

    “你听说了没,乔珍珍又去城里买肉了,买了好大一块,至少有五斤,都是上好的五花肉,这个败家的婆娘,大宝说他们家昨天才吃了肉的。”

    “人家有钱,宋瑾寄回来的钱,都赶得上城里那些工人一年挣的了,这才几个月啊。”

    ......

    七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乔珍珍又弄来二匹棉布,交给乔妈,让她帮忙给家里人做几身夏装。这次除了宋大宝两兄弟各做两套,乔家二老,还有乔家三位哥哥都被安排上,毕竟地里的活,家里的活,很多都是哥哥们在帮忙干,犒劳一下也是必须的。

    大家都知道乔珍珍手里有钱,以她的性子,那是肯定存不住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乔妈也很久没说过乔珍珍乱花钱了,反正也说不听,她似乎也默认了这件事,如果哪天乔珍珍变得勤俭持家了,她可能还要纳闷了。

    现如今,乔珍珍的小日子过得舒服得很,除了每星期去镇上采购生活物资,然后顺便拿点货给黄三,其余的时候就是在家捯饬好吃的。

    “妈,我饿了,咱中午吃什么啊?”

    宋大宝在外面玩得满头大汗,一回家,把衣服一脱,打着赤膊,就往厨房里跑。

    “宋大宝,你又跑哪里野去了,你看看你这个衣服,脏得像是狗窝里爬出来似的,每天洗衣服,就你的衣服最脏,洗出来的水都是黑的。”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叫,受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自从宋大宝明白乔珍珍不会再随便打人之后,仗着宠爱,完全放飞了自我,天天跟着小伙伴们一起上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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