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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着他转移话题,“喜欢所以合适。”

    好任性的论调!

    因为喜欢,所以一定合适。

    不经意窥探到孟格桑真实性格的一角,权至龙欣喜又震惊,心里亦有几分认同。

    合不合适从来不由外人评判,自己喜欢才最重要。

    株赫,咏裴,大诚,乃至帮忙助攻过的椿姐和彩林,都觉得他和姐姐不合适,只有权至龙自己不那么认为。

    不能和姐姐见面的日子,对她的思念没有减少分毫,反而沉在心底愈演愈烈。

    每天最放松的时刻,是和姐姐通电话。

    权至龙不是喜欢诉苦的人,更不喜欢把情绪垃圾倒给喜欢的人。

    但不知道为什么,哪怕什么也不说,听到姐姐的声音会不自觉变得平静放松,好像天塌下来也不算大事。

    因为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姐姐,想要一直和她在一起,如果姐姐也喜欢他,没什么困难是克服不了的,又哪来的不合适呢。

    “……姐姐说得对,”权至龙看着孟格桑的眼睛,笑容和煦,“我送的香水你会喜欢的。”

    所以当然适合。

    “你小子……”孟格桑不自觉看呆了一瞬,她并不掩饰这一点,赞道:“真挺有魅力的,喜欢你的女人一定很多。”

    笃定的语气。

    “那姐姐呢?姐姐喜欢我吗?”权至龙追问,趁机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没办法迷倒姐姐的话,远远不够呢。”

    他的瞳孔是浅浅的褐色,琥珀般清澈明亮,有种与艺人身份不符的纯真感。

    孟格桑盖住他的双眼,轻轻推开他的头,“当然,不喜欢就不会和你交换联系方式了。”

    黑暗中传来她的回答,权至龙垂眸,睫毛扫过孟格桑的手心。仿佛一颗小石子投入心湖,泛起点点涟漪。

    “对了,姐姐今天不用工作吗?怎么有时间亲自来机场接我?”

    迅速整理好心情,权至龙换了话题。顺手把孟格桑的手从脸上扒拉下来,放在手里好奇地捏来捏去。

    哇啊,明明身高差不多,怎么姐姐的手看起来比他的小这么多。

    张开手掌比了比,整体长度差不多,但姐姐的手指比他的细长,肤色也比他白,所以视觉上显得小了。

    “现在记得我是艺人了?”

    孟格桑白权至龙一眼,任由他像个好奇宝宝把自己的手翻来覆去的看。

    “算你来得巧,前几天有一个海外拍摄工作刚结束,今天本来打算去公司转转。”

    并蒂传媒正忙着招兵买将,孟格桑有意把影视部门划出去成立子公司,免得各种业务糅杂在一起。长此以往,对管理是个极大的挑战。

    而作为最后拍板的boss,她不在许多事没法推进,所以有时间会尽量在公司待着,方便下属们找人。

    “其实我的时间也不多,”权至龙偷瞄一眼孟格桑,小声说:“后天在马尼拉有演出,我明天早上就得走了。”

    下午有演唱会排练。

    幸好上海到马尼拉有直飞航班,四五个小时就能到,不然他半夜就得出发。

    “……”

    孟格桑一时无言,不是错觉——

    至龙喜欢她。

    知道归知道,她并不打算做什么。至龙看起来也不想马上说破,那就顺其自然地相处吧。

    “机票订了吗?几点的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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