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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里,见他脏兮兮地打着呼噜,就把人摇醒:“起来, 吃过饭洗过澡再睡。你都要臭掉了。”

    本地夏季容易干旱, 但海拔低一些的地方并不缺水。

    森林密布中, 水气环绕。

    在这样的林子里钻了一个多月的巩盛是个啥模样……只能说是个人。

    巩盛迷迷糊糊醒过来, 先看到一只脚, 再看到赵淩,实在没力气生气:“干嘛?把你的脚拿下去。”

    带腿的家具不过才流行了二三十年, 神都、象州之类富庶的地方,已经比较普及;但梁州这里还是以矮矮的家具为主。

    尤其是军营里, 巩盛睡的也就是个离地三寸的矮榻,赵淩踩着很顺脚。

    他抬起脚, 看了看自己的鞋底,觉得自己的鞋底脏了。

    巩盛看懂了他的表情,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跳起来就要给赵淩一个教训。

    没想到几个小卒抬进来一个浴桶,一桶桶的热水往里头倒。

    一个膀大腰圆,肩上搭着一块白布巾的汉子走了进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看到巩盛的时候, 直接笑没了:“小郎君放心, 定给这位小将军搓得干干净净,按得浑身舒坦。”

    这可是个大活啊!

    赵淩顿时就塞了两粒银裸子给他:“那就劳烦师傅了。”说完又踹了巩盛一脚,“快!洗完澡给你煮了玉米。”

    巩盛跳都跳起来了, 只能服从,然后被搓澡师傅搓得感觉浑身的骨头都重新组装了一遍。

    别说,一套下来, 整个人都像是轻了好几斤。

    榻上的刚才铺着的床褥已经换了新的,榻都重新擦洗过一遍。

    煮熟的花玉米摞成小山包,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巩盛二话不说,抓起一根玉米就啃,感觉甜甜嫩嫩:“怎么好像比去年的还好吃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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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他就分到了一根,也就是吃着新鲜,好吃是好吃,但没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眼前这个玉米口味明显要甜。

    “那是,这是我种在自己院子里的。”赵淩又推了推煮玉米的汤水,里头加了一丢丢盐,很适合补充水分。

    巩盛永远相信赵淩吃东西的口味,啃完一根玉米就抬起碗咕嘟,这才注意到一大碗红艳艳的……“鸡?”

    他出门的时候,辣椒还没熟,还没吃过。

    赵淩说道:“口水鸡。你先小口试试,有一点点辣。”

    巩盛刚想大口炫,还是听话地先吃了一小口。

    常禾做的是微微辣,巩盛感觉到片刻的刺激,又吃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

    常禾准备的饭食,量其实不大。

    巩盛吃完就去睡了。

    大夫过来给他把脉,给开了一副调理的药,让他亲随去熬了,等巩盛醒过来喝。

    赵淩又把大夫给带了回去,给米家众人挨个把了脉,开了方子,再把大夫送回城去。

    平时要名正言顺带个大夫进来都难,幸亏身体并没有亏空出什么毛病,应该说主要还是忧思过度。

    现在他们知道家里人无碍,小日子甚至过得还不错,赵淩大嫂手上预存的米家的财产,还有米诏、米希提前安排的后手,大都接管顺利。

    可以说米家女眷们除了只能在福满庄上活动之外,其余生活物资并不缺。

    米家两位叔叔和几个堂兄弟如今的脸色都好了很多。

    尤其是几个和赵淩差不多岁数的,个子开始显著拔高。

    赵淩看了看他们露出来的脚脖子:“来福!”

    来福一叫便到:“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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