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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需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诉说冤情,递上状子。

    所以,林森要醒过来,还要请大理寺少卿从衙门里出来。

    李少卿来的时候,衙役们正往林森身上泼水。

    一盆盆的凉水泼下去,是种子也要发芽了,可是林森却还是一动不动。

    “这小子该不会是装死吧,来敲登闻鼓还要装死,这人怎么想的。”

    不仅是衙役们悄悄嘀咕,围观的人群同样议论纷纷。

    反正那四十大板没有打在他们身上,他们只管看热闹。

    直到第五桶水泼下去,林森的身体终于动了动,刚才的那名衙役走过去,将他的身体翻过来,咦了一声,把一卷白布从林森的衣襟里拽出来。

    林森身上的衣裳都被水浸透了,这卷白布被他压在身下,幸运地没有弄湿。

    “少卿大人,这里好像有状子。”

    李少卿嗯了一声:“拿来,本官看看。”

    那卷白布被送到李少卿手中,他将布卷展开,果然是状子。

    只是让李少卿意外的竟然是,这状子的被告,是一对夫妻,而写状子的原告,竟然是这对夫妻的儿子。

    “林森?”这个名字似是在哪里听到过,李少卿略一沉思,便想起来了。

    他看向站在一旁的郑大人:“那位名列第三十五的进士,是不是叫林森?”

    李少卿以前就见过林森,但却是因为最近的赐婚,才把人和名字对上号。

    只是事关公主,这种场合不便多说,李少卿这才避重就轻,说起了林森的名次。

    郑大人也想起来了,名列三十五,也就是最后一名的那位幸运儿,不就是要尚公主的那位准驸马吗?

    对,那位就是叫林森。

    刚刚听到这个名字时,他冷哼一声:“这人八成是五行缺木。”

    也因此记住了这位不曾谋面的准驸马。

    郑大人虽然不知道那状子的内容是什么,但是李少卿提起林森,莫非那状子要告的人是林森?

    有意思,真有意思。

    别问郑大人为啥会这样想,问就是他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人。

    寒门书生,悬梁刺骨二十载,好不容易跃了龙门,眼看就能为国效力,为民请命了,他倒好,转身做了驸马,就好像他读了那么多书,就是为了讨女人欢心一样。

    若是那些含玉匙出生的二世祖倒也罢了,可偏偏做驸马的,大多都是家境平平,甚至还有集全村之力供出来的。

    看着躺在地上的那滩血肉模糊的烂肉,郑大人陷入沉思。

    李少卿却已经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林森。

    李少卿见过林森,年轻英俊,一表人材的新科进士,虽然是最后一名,但也是最幸运的那一个,因此,李少卿多看了几眼,印象深刻。

    而现在躺在地上的那个奄奄一息的人,仔细看还有林森的影子,再联想到这份状子,此人正是林森。

    按照规矩,李少卿将状子递给身边的文吏,文吏接过状子,清清嗓子,大声朗读起来。

    读到一半时,在场围观的人便议论起来。

    竟然是儿子状告父母!

    “这父母是畜生啊,竟然抢夺孤儿寡母的财产,真不是东西,难怪就连亲儿子都看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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