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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西,这个给你吧,熔了也能换不少钱,算是我的谢礼。”

    其实给絮林换衣服的时候女人就看到了这个脚镯,做工精细,重量很足,内圈还镶了十几颗暗红色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她当时还以为絮林是某个富家公子哥落难,因此在听到絮林说他是十三区的居民时,才那么的不敢置信。

    女人连忙推辞:“不不,这怎么能行,这太贵重了!”

    “你拿着吧,就当我买了这件衣服。”絮林扯了扯身上的老头衫。

    女人面露窘色:“这都是旧衣服了,不值钱的。”

    “那……给我五十块钱吧。”

    “五十……五十块钱?”

    “嗯,就当我卖给你们。”絮林笑得两眼弯弯,道,“五十,正好是我回家的路费。”

    船靠岸后,絮林就迫不及待跳下船,奔向十区的码头售票处。

    跑出去没多远,女人急匆匆喊他:“哎小伙子你的衣服!”

    她手上捧着那套洗干净的侍应生衣服要来追他,絮林远远地喊:“我不要了,麻烦你帮我扔了吧!”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了。

    女人愣愣的,不知道把手上这件衣服如何是好。她并不认识邮轮服务生的工作服,摸着是好料子,只知道很贵,这么随意地叫她丢了,一时间还有些肉疼。

    她返回船舱找男人拿主意,男人正对着光照着手上那只断了个口的金镯。

    女人很不安:“老公,把这东西收下真没关系吗?”

    “没事,坏了的东西能值几个钱,况且那小子是十三区的,十三区都是穷人,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大概是某种仿制品吧,不收那小伙子也犯倔,收了就收了吧。”

    “我的乖乖,这赝品做工还真不错,宝石怎么这么亮……待会儿去店里修一修,给咱闺女当礼物,她肯定喜欢这种漂亮东西。”

    女人想到刚才絮林信誓旦旦让她拿这镯子去换钱的态度,完全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她心绪不宁,放下衣服拿出手机搜,搜了一圈,手哆嗦起来。

    男人见她盯着手机抖个不停,头伸过来看:“怎么了你?”

    这一看,也惊住了。

    他们手上的这只金镯,和多年前,主城丹市某拍卖会以天价拍出的那只金镯一模一样。

    男人数着成交价后面的零,两夫妻的手一同哆嗦起来。

    “这,这赝品原来仿的是这一件啊,做的跟真的一样……”

    “……”

    “……”

    “这不会是正品吧?”男人慌得快托不住手里的东西,“那小子……那小子该不会是从哪里偷来的吧?”

    “这镯子一看就知道戴在他脚上有段时间了,谁会想不开往脚上戴一个取不下来的赃物?”

    “那这玩意儿,怎么弄啊?”

    两个人跌跌撞撞追出去,絮林早已经买好了去十三区的船票,登上了回家的船。

    他倚在船头栏杆上,用剩下的五块钱买了根烤肠,迎着海风吃得满嘴流油。

    两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再次登上十三区的土地。

    十三区的码头很小,海边礁石处大大小小的缝隙里堆满了久未清理的垃圾泡沫,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腥臭与挥散不去的潮湿霉味。

    时隔六年,一切都没有变。

    岩雨乡之所以叫岩雨乡,是因一年四季阴雨不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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