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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了财富自由。有条件的话,你们还是多对自己好一些吧。

    思来想去,我还是打算用他姓氏的简拼来代替他,在这里就叫他G好了。

    G算是我的同龄人,年纪比我稍微小上几个月。

    我们俩像是磁铁的两级,南辕北辙很多东西都是两种极端。

    最简单的一条,我富足他贫穷,完完全全的两个阶级。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他这辈子都不配成为我的对手都无法在我身前蹦跶。

    偏偏,老天就是那么无眼,总喜欢发动一些命不由天的改革。

    让穷人乍富,让穷人一步步登高来到我面前,给我添堵。

    他也配?

    65L:

    嘎嘎嘎,高频词再次出现“他也配?”,楼主你是被下载了什么插件吗?每天不说够多少多少次他也配就有惩罚是不是?

    66L:

    我真的很好奇,G他到底怎么你了让你对他这么不满。

    再说我们穷人惹没惹到你,一口一个穷人就这素质还演员呢,我看让你有钱才是老天最大的无眼!

    楼主:

    我没用扫射其他人的意思。

    我嘴里的穷人一直都是在特指他,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对号入座了。

    我和G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孤儿院。

    六岁那年,我是政府派过去的爱心大使,而他是接受资助的孤儿。

    时间已经太远了。

    我早就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眼睛很大,皮肤很黑,额角有淤青个头也壮壮的。

    孤儿院里吃的东西分明很差,可他仍旧长得像个小牛犊,闷不吭声从我手中接过爱心物资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阴影也大大的一团,几乎能完全覆盖住我的影子。

    现在回忆起来,他果真从小时就让人觉得讨厌。

    101L:

    ......楼主你别挣扎了算我求你,这还叫印象不深?你知不知道你一共用了九十三个字来形容对方?具体到对方的外貌皮肤体型,就连额角的伤口都历历在目。别太爱了大兄弟,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痴汉专区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家啊,回家吧你回家吧。

    102L:

    科科,我觉得分区没错啊,楼主确实一股小人得志的气焰。不过不是因可以把死对头踩在脚底而得志,而是因终于可以对男神为所欲为而得志。

    103L:

    呵呵呵就你这痴汉样真不愧被打成路人攻,滚去做你的舔狗吧,我们攻界不需要你这种废物,已自动与你割席收回你的攻籍。

    104L:

    楼上你收回他的攻籍有什么用,要收也是收他的作案工具呀,到时候我可以免费帮你保存。

    105L:

    楼上算盘打的也太响了,大馋小子or大馋丫头什么都想保存只会害了你。

    106L:

    大家不要歪楼可以吗?

    从字里行间来看,我觉得楼主的确把对方当成了死对头(不做-爱只做恨版)。

    107L:

    啊啊啊啊啊啊big胆,你不怕楼主举报你扭曲事实啊。

    108L:

    哪里扭曲了?我觉得106楼说的没毛病啊,死对头不做恨做什么?斜眼狗头

    109L:

    这么看来帖子的另一个主角挺励志啊,小时候是孤儿长大之后能和楼主并入同一个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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