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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了,回去后,满屋子踱步:“他用得什么暗器?好生厉害!”

    “珍珠而已,有什么厉害的。”花月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难怪他连剑都没有,还......珍珠?难道他是,”柳春风骤然停下步子,惊声道,“一斛珠?!”

    一斛珠,大名谭欢,晏州人,是盐商谭一岚与晏州才女罗珊珊的独子。谭一岚曾许诺罗珊珊一生一世一双人,哪知成亲第二年就纳了罗珊珊的陪嫁丫头为妾,罗珊珊一气之下吞金而亡。

    由于幼年丧母,又与继母不和,谭欢便年少离家,四海游走。他嫉恶如仇,尤恨富人的伪善虚情,发誓要杀尽天下为富不仁者。

    “可是画本上说,一斛珠只杀为富不仁之人,且但凡出手必用珍珠击入人的心脏,取人性命,看来也不全是真的,刚刚他只是打伤了顺子,似乎也没想杀顺子的狗。”

    “那是因为,在他眼中,狗和狗仗人势的顺子无甚分别。”

    “何意?”

    “意思就是,为富不仁的不是狗,而是指使狗作恶的客栈老板。”

    第101章 第四章 初一

    “瑞临顿首,哥:

    不辞而别,我已知错,你莫要生气,也让娘莫要生气。

    今日行百里有余,方知悬州之外山水远阔。落脚之地遭了水灾,一小乞儿偷泔水果腹,险叫店主放狗咬伤,幸得大侠两壶酒相救......”

    回到客房,睡意全无,柳春风向老板要来笔墨写信。为了不让刘纯业发现行踪,信中人名、地名全是假的。

    他咬着笔杆,盯着“壶”字琢磨了片刻,改成“斛”,自语道:“这么写似乎才是对的。”

    “嗯,没错,就这么写。”

    头顶冷不丁传来花月的声音,柳春风吓一跳,“啪”地捂住信,回头瞪人一眼:“不许偷看!君子非礼勿视,懂不懂?”

    “不看就不看。”花月在桌边坐下,两手遮住双眼,可片刻不到,指缝中又露出一道贼兮兮的目光来。

    “又看!”柳春风立马察觉,“你转过身去。”

    “转过去就转过去,谁稀罕。”花月瘪瘪嘴,转身反坐在椅子上,开始酸唧唧地阴阳怪气,“洗澡也不让看,写信也不让看,还君子呢,一点都不坦荡。”

    “歪理,我没空与你争。”柳春风无心与他多说,将油灯向信边挪了挪,咬着笔杆思索片刻,继续写,“店家为富不仁,却罪不至死,欺凌之罪自有律法惩治,不应动用私刑。”

    写至此,他忽地记起花月所说,一斛珠真正要杀之人是店主,心中顿觉不安,便对花月道:“花兄,反正你也是闲坐着,又不瞌睡,不如你去打探打探,看看一斛珠是否真有杀店主之意。”

    “困了,我怎么突然这么困呐,”花月摆出一副懒驴上磨屎尿多的架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吊着眼皮伏在椅背上,问柳春风:“什么时辰了?”

    “约么戌时过半吧。”

    “戌时?平日里亥时都不瞌睡,今日是怎么了?”

    “花兄,不开玩笑了,咱们不能看着一斛珠杀人不管。”柳春风摇摇他的胳膊。

    “杀人?哪里杀人了?”花月又打个哈欠,“就算他要杀人,也不必拦着,杀了那金老板,天下就少一为富不仁者,岂不美事一桩?”

    “你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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