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第 353 章 走呀!吃瓜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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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挖了没一会儿,几个人手心火辣辣的,完全扛不住了。

    本来以为下乡录节目,挖地种菜是最简单的农活,结果没想到,其他困难他们都克服了,结果就卡在挖地这一块了。

    “这样下去不行的,还是花钱租个旋耕机吧。”

    卫昇本来想说雇个挖机的,但挖机一天的租金好像挺高的,想想还是放弃了,宁可多花点时间,找农户借个那种手扶的旋耕机。

    心疼地摸了摸老婆磨得通红的手掌心,黄肃也咬牙同意了:“租!不吃饭也得租一台旋耕机!”

    一帮外地人,怎么知道镇上谁家有旋耕机?

    还是卫总有办法,眼珠子一转,他就想到了镇上唯一的那家小型私人加油站。

    “我记得这种旋耕机好像都是要加柴油机油的,要不咱们去加油站问问?”

    小地方就这点好,人口少,谁家有私家车,谁家有农机需要加油,时间长了,加油站老板都能记住,听到卫昇他们问谁家有旋耕机,老板也很热心,立刻翻出一个小本子,打电话问了一下。

    不到两分钟,就给他们租到了一辆旋耕机。

    黄肃忍不住夸了一句:“还是小卫有办法。”

    卫昇嘿嘿一笑:“要是没有带着黄老师您过来刷脸,老板也不会给我们打这个电话呀。”

    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加油站老板,年过五十,不但是黄肃的铁杆粉丝,家里甚至还保存着黄肃拍过的一些老电影的录像带。

    打两个电话怎么了?要不是节目组规定不能请人帮忙,老板甚至想亲自上阵,替偶像耕地!

    三人正站在加油站外,等着家里有旋耕机的老乡把农机开过来,就听到马路上传来一阵喧哗声,附近的老百姓都从家里往外跑。

    什么情况?又地震了吗?

    “震什么震啊?是周茂家带人,去把他那个不要脸的未来亲家家里砸了个稀巴烂!”

    “哦对了,他们两家现在已经不是亲家了,周茂把那个搞大他闺女肚子的臭男人打了个半死,马上要带着闺女去打胎呢。”

    谁是周茂?

    加油站老板好奇地看着他们:“不就是卖给你们毛竹片的那个篾匠?听说他闺女还是你们的人救下的呀。”

    卫昇:“……”

    他就说小地方根本藏不住任何秘密!

    一点小事,半天就能传遍整个小镇。

    黄肃和卫昇,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来给他们送旋耕机的大爷,车头一拐,直奔吃瓜第一线。

    卫昇:“……”

    那些说现在的年轻人吃瓜不理智的,要不要来乡下看看?

    哪个年龄的华夏人,面对新鲜出炉的第一手瓜,都很难理智得起来好吗?

    就连号称是黄肃老师铁粉的加油站老板,也悄悄把大门给锁了。

    反正镇上就这么屁大点地方,除了他们家,也没有第二家加油站了,车子没油了,还不是要乖乖在门口等他(吃瓜)回来?

    黄肃神色复杂地看着号称是他铁杆粉丝的老板,大步跑去吃别人家瓜去了。

    忍不住扭头问卫昇:“这个,是不是就是你们年轻人说的墙头粉?”

    怎么不是呢?

    反正也等不到旋耕机了,俩人对视一眼,干脆也跑去看热闹了。

    那边,人群的中心,周茂一家凯旋归来,正在向围观乡亲们汇报他们的“战果”——

    “砸了!全都砸得稀巴烂,连院子里的水泥地都砸了几个洞。”

    “赔了五万块!敢不赔?除非他们一家子从今往后都不来咱们镇上。”

    “个瘪犊子玩意儿!全家没一个好东西!”

    “拿不出六万六的彩礼,倒是买得起十来万的小汽车,敢欺负咱们老周家的闺女,老子以后见他一次,打他一次!”

    参与“战斗”的周家人,凯旋归来,一个个兴高采烈。

    这年头,想正大光明的跟人打一架的机会也不多,派出所也不是吃素的。

    但遇到这种情况,男方家不厚道在前,女方家吃了亏,带人上门讨公道,就算手段稍微激烈了点,只要没伤到人,就算是派出所,也不能跟民愤对着干呀,顶多上门调解一下。

    真要把女方家抓走了,反倒是激化了双方矛盾,很容易引发更激烈的报复手段。

    这个亏,他们是吃过的。

    要不怎么说基层派出所都要“弹性执法”呢?

    因为大多数老百姓都不太懂法的,他们更习惯用朴素的伦理道德,去评价一件事对或者不对。

    前些年,晚杜乡派出所就因为没有结合本地的乡土民情,弹性执法,酿成了一桩惨案。

    当时是一个农村妇女被婆婆和大姑子家暴,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女方娘家人气不过,就带着人到男方家找场子,也是把人家家里砸得稀巴烂。

    结果当时的派出所所长坚持要把女方娘家人拘留,还让女方家赔偿男方的经济损失。

    这么处理,很符合法律规定对不对?

    确实。

    但谁也没有想到,眼看着连法律和娘家都不能保护自己,被婆婆和大姑子欺负得活不下去的儿媳妇,居然在憋了一阵子之后,放了一个超级大招:她买了一包老鼠药,药死了男人全家!

    连家里养的两条狗都没有放过。

    因为这两条狗,在双方打斗的时候,咬伤了这个儿媳妇的亲爹。

    女人投案自首的时候说的话,至今还在镇上流传着。

    “你们都让我遵纪守法,可是,法律不保护我,也不让娘家人保护我。”

    “既然早晚要被他们家人打死,还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先送这帮贱人下地狱,我一条命,换他们家七条命,外加两条狗,不亏!”

    反正吧,从那以后,但凡是这类家庭纠纷,只要是当地人自己觉得“讨回公道”了,派出所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

    你们男方家要是觉得人家女方家冤枉了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嘛。

    或者干脆带人打回去?

    周茂的那个“前亲家”当然不敢打回来,更不敢去法院起诉。

    心怀鬼胎的人,比任何人都知道错的其实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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