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审判长: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1/2)
面前的房门忽的传来「吱』的一声,旋即,门缝敞开。
刚睡醒的徐德脸上还有些睡眼惺忪,他穿着睡衣,看着外面敲门的林月,脸上流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我突然觉得,搬进白云观不是个好选项了。」
大清早。
林月就活力满满,吃饭洗漱叠床单全都搞好。
自己反倒才刚起床...
「哼哼,老年人。」
林月双手抱胸,小猪哼哼着。
但紧接着,视线忽的又顺着对方那没穿严实的睡衣缝隙中,看到一些好看的。
下一秒。
林月脸色一怔,将手抽出,猛地把门关上。
「啪!」
「你先穿好衣服,我通知后厨给你留饭了!」
徐德则是洗了把脸,这才去穿衣洗漱。
道观的分部和常人印象不同。
多数人可能觉得这里就住着道士,实则不然。
这里是对外开放,可以花钱在这住的。
包括古代也是如此,一些人前往道观祈福插香,一连就是好几天,对方总不能来来回回上山下山吧?那便是花钱住在道观偏房或是客房,有人住,就得有后厨做饭。
白云观不是现代修建的,所以这部分自然也继承了下来。
但具体居住的却被划分为两块区域。
正经游客区,以及徐德丶林月丶林国栋这类人。
八点半。
食堂内。
「你怎么这么懒啊!」
林月一边催促着,一边将提前留好的饭都就推到徐德面前。
看着热气腾腾的饭菜,徐德又有了新的感慨。
「我突然又觉得,住进白云观是个很明智的选择。」
林月有些絮絮叨叨。
她坐在徐德面前,看着对方吃饭,同时伸出手指头掰着念叨:
「你别说了,下午一点半基层法院开庭,你再拖延会,咱们不如直接认输吧!」
「你昨晚干什么了?怎么要睡这么久?」
「虽然你身体很硬,但我觉得可以找主持学学温养精神. ..」
正常吃饭的徐德: ...
该死,大早上的...…
以后不会天天都这样的?
徐德突然觉得,住进白云观实际上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好!
好在,林月终究还是念叨渴了。
趁着她去喝水的功夫,徐德迅速将早餐扫荡完毕。
当对方回来时,已经没了任何可以念叨的空间和角度!
「走吧,时间不早了,先去律所拿材料,接着去基院!」
徐德深吸一口气,起身向着停车场而去。
林月也起身跟上。
证据都留在律所内,他们去法院又是顺路,所以基本不会浪费时间。
只不过。
九点十分。
火炬路,「厚德律师事务所』。
「王超呢?王超这两天怎么见不到他了?」
律所内。
徐德本想带上王超前往基院打官司,但他左看右看,却始终没看到对方。
当即,扭头看向一侧的卢金山。
「卢律师,你见到王超了吗?」
一侧,正在接咖啡的卢金山闻言,想了想,开口道:
「王律师这两天好像抽空去找一个律师了...当然,是在工作完成之余去的。」
「找律师?」
徐德诧异,旋即恍然。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让王超负责,去接观心主持给介绍的一个「水木大学』高材生。
钱昊?
王超还没给对方办理入所!?
卢金山又道:
「王副主任说,他这两天碰到个不通教化的野蛮人,进到咱们律所容易拉低律所的形象。」「他准备给对方矫正后再带来。」
卢金山猜测道:
「应该也就是这两天了。」
野蛮人?
徐德眉头挑了挑,有点乐嗬。
合着对方这是碰到对手了啊!?
旋即,他也开始好奇起钱吴到底是个什么人物,竟然能跟王超耗上近一个星期。
不过他也没多想。
「行吧。」
徐德点点头,不再叫对方,拿上文件和资料,便转身和林月离去。
「哧~!」
汽车发动机响起嗡鸣声。
没多久,便向着南山区基层人民法院而去。
同一时间。
孙俪和杨春萍。
此时也稍微交流。
「等到开庭,你就死抓自己照顾孩子,对方缺乏亲情这点!」
「哼,你给王宇洗衣服做饭,当保姆当了这么多年,他不给点赔偿怎么说得过去!?」
「那个律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七三分都敢拒绝. ...」
孙俪语气尖酸丶略显刻薄,她对着杨春萍嘱咐着。
「等到开庭八二分,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杨春萍很是激动,她昨晚已经想好,钱到手后该如何享受了。
二人又踌躇期待一番,旋即兴冲冲向法院走去。
南山区。
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法院主要办理的是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若是出了重伤,又或是命案,一审便直接由中院负责。同样的,案件性质不同,也会导致案件判罚条件不同。
像是离婚案。
原告和被告之间,放到中院的刑事案中,法官不可能判着判着,给原告人判进去,最多也只是另开一案,重新调查审理。
但民事案不同。
它是真可以判着判着,给原告人判个败诉受罚!
离婚案中,极有可能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但原告却被判只分得一成财产的例子。
当然,这算不得什么罕见的案例。
只不过。
眼下的南山区基层法院 ..
法官王成,碰到了自己人生中,头一次感觉匪夷所思的案子。
「警察背书的证据...」
「不是,这些证据都能拿到刑事庭,给人判罪了吧!?」
「原告律师从哪搞来的?他用给人判罪的证据,来打民事案?不是. ..」
候审室内。
法官王成满面愁容,他看着手里的证据,脸上很是无奈。
民事案只有他一个承办法官,没有其余法官,但还有两个【人民陪审员】。
「让警察抓奸..」
人民陪审员许家看着手中的证据,嘴角一抽。
他今年六十岁,是个退休干部,此案被王成带来当陪审员。
另一个是社区主任,刘国,三十六岁。
「他怎么办到的?」刘国和许家百思不得其解。
让警察抓奸,随后递交警方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来打民事案件. ...
甚至递交的那些证据,放在刑事厅中也有过之而无不及,普通刑事案都能胜诉了!
结果呢?
「杀鸡用牛刀?」
刘国试探性说着。
许家摇头,说道:「我觉得是大炮轰蚊子。」
最终,承办法官王成叹了口气道:
「纯粹的民事案件. . .从治理的角度来讲,多少还是得给女方分点的。」
「不说82分,女方怎么说也得给个91吧。」
听着不合理。
但现在将你的视角拉高。
如果说,女性的财产全被分割掉,现有金钱维持生活都有些困难,那么这叫什么?
这叫逼良为娼!
民事案除非真的出了大错,否则不会将案子判的很绝对,哪怕过错方是男方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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