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最后的抉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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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案子呢!?」

    严菲伸手叉腰,冲着两人,面目逐渐狰狞,看起来很是愤怒。

    周宁顿了顿,深吸一口气,压下内心的情绪,开口道:

    「严女士,您. ..注意一下情绪,案子那边我们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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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临近开庭,还请您先确认一下自身诉求。」

    目前来看,案子还剩六天的时间就要开庭。

    这个时间.双方基本用尽手段,已经到了最后的整理丶准备庭审的阶段。

    同时..

    也是最佳的谈判时间!

    「您是想刑事追责,还是民事索赔?」范贺也在一旁询问。

    说话间。

    他脸上满是自信,明显是并未将徐德等人放在眼中,好似只要严菲说出,他就能做到。

    事实也确实如此。

    小地方的律师和海城资深律师相比. ..那就是一个天,一个地!

    「这不能都要吗?」

    严菲脸上露出疑惑,眉头蹙起。

    说着。

    她心中疼痛难忍,扭头看了眼躺在床上的刘国富,怒声道:

    「那个狐狸精捅了我家孩子17刀,难道还想赔点钱就完事!?」

    赔钱?

    「严女士,我在此先跟您提前说一声。」

    范贺开口道:

    「张大...没有钱。」

    「嗯,也没家属,监护人消失,您想索赔的话.会很艰难。」

    没有家属?没有监护人?

    这就代表张大手里没钱!

    加上已经成年,需要对方自身赔偿. ..这就算碰到bug了。

    哪怕法院真就强制执行,准备将个人财产变相后赔偿也不行。

    张大压根就没个人财产!

    但. .

    「我们可以提起,让民政局进行赔偿。」

    范贺开口道:「民政局那边有重大过错,我们可以以对方没有提前将被告人安置好,致使对方做出后续案件为由,进行起诉。」

    也就是说. ...

    最多是民政局给钱,而不是张大给钱?

    这.

    严菲迟疑起来,脸上流露出犹豫之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张大没钱,追责判了也是白判。

    想要钱就只能找民政局,找官方,但问题也来了. ..……

    严菲要的是钱吗?

    是,却也不是。

    她是既贪钱,也想让张大在经济上付出代价,可由民政局代为赔偿,那这所谓的代价就是个笑话. . .「刑事追责呢!?」

    严菲不甘心的说道,她神色机警,此时看向范贺,道:

    「我不要钱了,我就想让她死!」

    说着,她再次悲痛道:

    「17刀啊,这可是足足17刀!」

    「捅在身上得有多痛啊. ..这不摆明了是奔着杀人去的吗!?」

    「我要让她付出代价!!!」

    「死刑. ..必须死刑,她又不是精神病,和我家孩子不一样,摆明是故意的,必须死刑!!!」死刑..

    对方想刑事追责,让张大死刑!?

    一番话落下。

    范贺有些欲言又止,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太过激的情绪,反而开口说道:

    「目前来看..可以死刑,但概率不大」

    概率不大?

    严菲一愣,下一秒,尖锐的声音在重症监护室内响起。

    「我家孩子被捅了17刀,这不明摆着是来杀人的吗!?」

    「凭什么还不能死刑!」

    范贺指了指躺在床上梦呓般的刘国富,开口道:

    「因为刘先生没真的死。」

    没真的死。

    但实际上还不如死了。

    刘国富不是恢复好才醒的。

    他是活生生被痛醒的!

    就好似将他整个人丢进了滚烫的油锅之中,沸腾的油锅将他整个人反覆炸煮,令他只觉煎熬!但总归。

    他是没死。

    别管状态是什么,活在煎熬里也好,还是没清醒的植物人也罢,总归,在司法上,这就不是命案!尽管这种级别的伤害,判个死刑也算正常,只不过...…

    「最关键的是. ..刘先生. .还要接受刑责。」

    「严女士,您别忘了,刘先生在绿森市那边,也做下过相同案件,甚至还要更为严重。」

    一侧的周宁,委婉的提醒了一句。

    严菲愣住,「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周宁说道:「刘国富在绿森市针对张二的强奸未遂丶故意伤害丶杀人未遂案. .他是被告,而张二是原告!」

    换句话说。

    范贺的案子,可以针对张大进行追责。

    但. ..

    同样的。

    绿森市张二那起案子,张二也能对刘国富进行追责!

    甚至说,刘国富仅昏迷了一个月就醒来。

    而张二,至今为止,近三个月了,却依旧还在昏迷,针对生命状态,威胁级别的孰轻孰重.. ...还需要多说?

    并且。

    「对方有录音,我们已经无法影响法官心裁。」

    周宁将两起案子合并进行剖析,他解释的很清楚,就连严菲这个不讲理的也能明白。

    「如果对方想追责. ..那我们很难处理这起案件,辩护空间实在是太小。」

    没了精神病,那刘国富便是赤裸裸的故意伤害丶故意杀人未遂丶强奸未遂。

    甚至对方还有前科!

    一连犯下两起案件,庭审等待开庭期间还犯下一起,共三起强奸未遂。

    法官会怎么判?判个几年,丢出监狱,让他再强奸一次?

    只能说,不死刑都算命大!

    「我们家国富是有精神病的呀!」

    严菲顿时就炸了,当即开口道:

    「他犯病了而已,怎么犯病还需要被判重罪!?」

    范贺摇摇头,「目前的证据,是偏向刘先生作案期间. ..意识清醒的。」

    说着。

    他话一收,又将成都的案子说出。

    「我们不好处理绿森市,状告刘先生的案子。」

    「但同样的。」

    「对方也难以处理,成都这起,被告人故意杀人未遂的案子!」

    刘国富确实在案发前夕,想侵犯对方,随后强奸未遂。

    在权益中,妇女遭受侵犯,自卫还击的档次是最高级,甚至能启动「无限自卫权』!

    但别忘了。

    无限自卫权,重要点不只是前面的「无限』,还有后面的「自卫』。

    换句话说。

    这条法例的意思是,在合理的「自卫』界限内,你所拥有的权限是无限的。

    举个例子。

    正当防卫是回合制,一般情况下,别人用五成力打你,你只能还手四成力,如果对方还打,那么你还可以还手。

    如果对方不打,那你也得住手。

    如此,就构成了正当防卫。

    但此时,他的侵害行为构成了你的「无限自卫权』,比如说,他这五成力是用来强奸的。

    那么,你便可以不再用比对方弱的四成力回击。

    而是十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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