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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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进行到第二十天的时候,陈金飞来了。

    他来之前没打招呼,车直接开到了鸦儿胡同口。一辆黑色的奥迪A6,在2004年的北京胡同片区里算得上扎眼。

    周煜文当时正在拍一场苏小晚在巷子里走路的戏,刘一非来回走了六遍,他始终没说过。

    陈金飞站在监视器后面看了十分钟,一句话没说。

    周煜文也没理他,继续盯着屏幕。第七遍的时候,刘一非走路的姿态终于对了,不是那种「有人在看我所以我要好好走路」的僵硬,而是一种疲惫的丶有点拖沓的丶但脊背始终挺直的倔强。

    「过。」周煜文喊完,转头看了陈金飞一眼,「陈先生,来了怎么不说一声?」

    「想看看你们怎么拍戏的。」陈金飞的目光还在监视器上,「刚才那段,你能看出第几遍和第几遍的区别?」

    「区别大了。第一遍她在走,第七遍她在生活。」

    陈金飞沉默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还真不谦虚。」

    「对事不对人。」

    中午放饭的时候,陈金飞把周煜文和刘一非叫到了一家私房菜馆子里。

    三个人坐在包间里,桌上摆着四菜一汤。陈金飞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放下筷子,看着周煜文。

    「我听说你让一非住招待所,没空调没热水的?」

    「有热水,公共的。」

    陈金飞的表情微变。

    周煜文放下筷子,看着陈金飞。

    「陈先生,我问你一个问题。苏小晚这个角色,住在BJ的老胡同里,冬天没有空调,热水要打水壶去烧。

    如果刘一非住在有暖气的酒店里,每天专车接送,到了片场化完妆就开拍,你觉得她能演出那种「真实的,有生活状态,生活痕迹的感觉吗?她本身阅历就不够。」

    陈金飞没接话。

    「她要演一个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的人,但她自己活得像个公主,这不对。」周煜文的语气不重,但很硬,「我不是在折腾她,我是在帮她。

    她住在招待所里,冻了几天,手长冻疮了,吃饭的时候手抖得筷子都拿不稳,这些东西,化妆化不出来,演技也演不出来。」

    刘一非坐在旁边,低着头吃饭,没有说话。她的右手确实长了两个冻疮,红红的,有点肿。她拿筷子的姿势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是优雅的丶好看的,现在是有点笨拙的丶费力的。

    陈金飞看见了她的手,沉默了几秒。

    「那你也不能......」他开口,但周煜文截住了他。

    「陈先生,你知道她现在和两周前有什么区别吗?」周煜文看了一眼刘一非,又转回来,「两周前她走进片场,第一反应是找镜头,她在找自己最好看的角度。

    现在她不找了,她现在走进片场,第一反应是找感觉,今天这场戏的情绪是什么?她需要用什么状态来演?」

    「这个变化,不是因为我说了什么,是因为她在这里生活了两周,她每天在胡同里走来走去,跟街坊邻居聊天,去小卖部买酱油,在公共厕所门口排队。这些东西让她从「刘一非」变成了「苏小晚」。」

    「你花多少钱能买到这个?」

    陈金飞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周煜文没有停,他知道,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陈金飞是一个商人,商人的逻辑永远是「投入产出比」。他需要让陈金飞相信,让刘一非吃苦不是成本,是投资。

    并且,再让这个老东西,爆些金币出来。

    「陈先生,我问你第二个问题。你觉得刘一非的职业生涯,最大的瓶颈是什么?」

    陈金飞想了想:「花瓶的标签?和转型。」

    「对。她现在是『天仙』,但『天仙』能当几年?三年?五年?等她二十五岁的时候,观众看腻了,新人出来了,她怎么办?」

    陈金飞的手指在茶杯上敲了一下。

    「她现在转型,成本最低。因为她还有资本去试错丶去冒险。等她二十五岁了,市场不给她机会了,她想转型都转不了。

    《北街》就是她的转型跳板,这部片子如果成了,她就从「天仙」变成了「演员」。这个身份转换,值多少钱?」

    陈金飞沉默了一会。

    然后他放下茶杯,看着周煜文。

    「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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