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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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当即决定找个最近的公共休息椅坐下来。

    面前是一家珠宝店,门面是程让熟悉的标志。一个衣着华贵的妇女正在店内试戴手镯项链。旁边柜台上趴着一个百无聊赖的小男孩在数角落里的星星,没数一会儿就拉着贵妇的手撒泼打滚要走。

    这个牌子在榆京流行了很多年。榆京最出名的商场里有它家的全国首家、也是规模最大的专柜,展台上摆放着一套极度震撼的收藏级蓝宝石,是它家的镇店之宝。

    其它专柜都在模仿主店的布局。譬如对面这家,门面柜台里摆着一对蓝宝石耳钉,远远看不清形状,但光彩照人。

    程让看得目不转睛。

    他一直很喜欢这些晶光闪闪的珠宝、首饰。印象里他的妈妈也是个美丽又很喜欢打扮的女人,经常带着他一起去逛街。

    和其他坐不到两分钟就嚷着出去玩的小男孩不一样,程让特别乖巧,坐在小板凳上,一杯水就能让他安静一个下午。

    店主当面会夸程让安静有耐心,乖巧不调皮。但一转头,他就会和其他的店家、顾客、甚至是宋女士的朋友嚼舌根。

    众人七嘴八舌,都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说他妈妈是个寡妇,教出来的孩子也“娘里娘气”,一个下午不跑不闹不会调皮,根本不像个正常男孩。

    最后走之前各自叮嘱自家孩子,以后少跟xx家那个叫程让的玩。

    他十二岁前都住在小城里。地方就那么大,邻里之间都是熟人。程让就这样被孤立到小学结束,然后被转学去了榆京市读初中。

    其实也没什么坏处——程让甚至庆幸那些满口脏话当酷炫的同龄男孩都很听家长的话,总是躲着他走。

    只是这段被孤立的经历让他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后来一直很难找到真正交心的朋友。

    榆京市和小城不一样。在小地方,几百块钱就能在银楼里买到漂亮的项链、耳环。但在榆京,那些华贵的商场里、巨大的标志下,一件最简单朴素的首饰都要十倍百倍的价格。

    初中时第一次陪女性朋友逛街的程让看得满目琳琅。女生在柜台前挑选,程让待在一旁。店员从他好奇的目光中取出一条手链让他试戴,笑容亲切,虽然他暂时没有钱买。

    程让那时候就想,长大了一定要赚很多钱,赚钱了就能把自己喜欢的都买下来。

    “结果去学了珠宝设计。整整五年,在车间里差点没把我的手打废。”

    程让吃完最后一口冰淇凌,笑着调侃:“果然,再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变成专业。”

    “但是呢,如果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我大概还是会选择它。”

    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千千万万,没有人可以全部占有。

    有人选择赚大钱,能拥有多一点就多一点。而程让选择让这些美好的事物经过自己的双手,变得更加独特、更加闪亮。这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说了这么多,怎么都是我在说啊。任董,说点什么?”

    程让把话题丢到任青身上,后知后觉发现他们虽然只认识了两个月,但他已经有意无意向任青透露了很多自己的生活,甚至是过去的事情。

    但是关于任青,程让脑海中构建的档案依然是白纸一张。

    任青:“你很喜欢吃冰淇凌?”

    “……”

    程让把冰淇凌空碗塞进了任青手里,“别问我,说你的。别转移话题。”

    和程让天生的讲故事能力、以及前二十四年跌宕起伏的人生比起来,任青的故事只能用“乏善可陈”四个字来形容。

    还得程让引导:“你小时候,最有意思的一件事是什么?”

    而任青想了想,最后甚至挤出一句冷笑话:“……你不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像雅思口语模拟?”

    程让:“……可以,我服了。”

    “好吧。印象最深的……”

    不避重就轻,任青仔细回想,然而最后仍是失败地发现,自己好像真没什么称得上‘故事’的事情。

    但顶着程让亮晶晶的眼睛,他只能硬着头皮讲故事:“印象最深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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