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第 134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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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拍即合了,天天凑一起就是吃吃吃了。

    好在两个人的体质来说都是怎么吃也不胖,要不然估计都得愁着减肥了。

    顾舜华这次说有好吃的,章兆云过去一看,还真是好吃的。

    主菜是白切鸡。

    这白切鸡的讲究,关键不在厨艺,而是在鸡,现在市面上的鸡一种是家里养的土鸡,一种是饲料喂养出来的鸡,顾舜华饭店里自然不用那些饲料鸡,那东西就是糟蹋厨艺,她都是用土鸡。

    不过这次她的白切鸡,却比一般的家养土鸡更讲究,那是专门喂了酒糟和野地里肉虫子的鸡,鸡的味道就格外鲜美肥嫩。鸡是喂养十六个月到十八个月的,时间短了还没长肥,时间长了就柴了。用这恰恰好的鸡肉滚水里烫一遭做白切鸡,那味道自然是绝,都不需要太多厨艺,怎么做怎么好吃。

    这也是顾舜华自己特别建的自有农场,头一茬养成的鸡,还没在饭店里卖,自己先尝尝,也让章兆云这美食家先把把关。

    白切鸡上来后,章兆云连连赞叹:“这可是我这辈子吃到的最好吃的鸡了!”

    这鸡的味道真是好,关键是好在鸡养得好,那么好的鸡,加上顾舜华的手艺,绝了!

    等吃饱喝足了,章兆云才有心思逛逛顾舜华家的这四合院,三进的院子,比之前阔绰了不少,古色古香的,院子里有池水有竹子有喷泉,还弄了停车位。

    她赞叹连连:“你这是过上了资本主义生活!比过去的王爷也不赖了!”

    顾舜华笑叹:“时代变了,咱们享受的,王爷也未必享受到啊,王爷哪知道什么叫电灯电话,哪知道互联网企鹅群,又哪知道飞机地铁呢!”

    章兆云忍不住哈哈笑,笑过后,也是感慨:“我想起来了,咱小时候还说电灯电话楼上楼下呢,现在咱们竟然不稀罕楼房了,电灯电话也是日常必备了。”

    那时候,难免会觉得,骗人的吧,哪至于那么好,结果现在都有了。

    生活日新月异,人都想不到能走到哪一步!

    顾舜华点头:“嗯,是,前几天多多还说呢,说小时候她还挺想看电视,可是又要早睡,又要停电的,她躺在那里就想,要是有一个小电视,让她睡觉躺在那里拿着看多好。那个时候,这就是小孩子做梦呢,怎么可能呢,电视得有天线,得那么大,怎么可能让她拿着,现在可倒是好,前几天竞年过去参观一个科技展,还真有这东西了,就这么大,比一本书大不了多少,就跟电脑一样,能播放电视视频了,真和她小时候想得差不多!”

    两个人说说笑笑的,又吃起来下午茶,章兆云这才把苗秀梅的事说给顾舜华听。

    果然,顾舜华吓一跳:“真的是她,不至于吧?你怎么没早说!”

    章兆云动动眉毛,叹:“我来了后,一看到你的白切鸡,我就觉得,不能让你就着这种事吃白切鸡,影响心情,等吃完了说吧;等吃完了,我又觉得,得让你好好消化消化,还是等遛弯过后说吧。”

    顾舜华品一口茶:“现在也糟蹋我的茶。”

    这是好茶呢!

    章兆云噗地笑出来:“得,反正我说了。”

    顾舜华:“怪不得你巴巴地跑来,也行,这两天你留我这里和我作伴,家里有保姆有司机的,他要是敢来,绝对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两个人就这么说着话,顾舜华详细地问了情况,更觉得这事瘆人。

    她叹了一声:“这件事,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就拭目以待吧,看看最终结果如何。”

    章兆云:“也不知道你哥这是什么命,招惹的都是什么啊,幸好遇上我,我常和他说,遇上我,你这是积了八辈子福!”

    顾舜华笑起来:“那可不!不过也是你本事,把我哥改造得好,我哥以前就是一榆木疙瘩,你瞧他现在,其实还挺能干的,事事周全,做事说话都有一套,这些年事业也发展得好,我都没想到他能到这一步,我一直以为,他顶天了当一个高级技术人员,就这么混着了。”

    章兆云:“你再这么夸我,我就要飘了。”

    顾舜华更是笑道:“本来就该飘的,对了,嫂,我新门店要开张,回头得麻烦你给我画一幅画,给我撑门面!”

    章兆云:“行,要什么样的,你回头给我详细说,我抽空就给你画了。”

    ***************

    章兆云就这么住下了,顾振华下班后也过来了,住在之前给顾全福陈翠月准备的老房子里,晚上时候大家一起吃饭,还能凑一桌打打麻将,也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至于苗秀梅这个事,后来自然也托人打听,开始的时候听不到消息,过了那么几天,才陆续知道一些内幕。

    据说苗秀梅家里也托关系了,毕竟是本地人,又在工厂里上班这么多年,各方面拐弯关系肯定有,结果托了也白搭。

    说是利用了高科技,验了什么dna,反正听别人转述的消息也不作准,大致那个意思,最后苗秀梅总算承认了。

    其实这还真不是她杀的,但她也确实逃不了关系。

    当年顾振华要回城,大家都是北京的,都可以回去,本来是假结婚,把婚一离,就这么各自回各自的就是了。

    但是苗秀梅却不想,她想跟着顾振华落大栅栏户口,顾振华也就应了,毕竟都帮了九十九步,最后一步怎么也成全她。

    苗秀梅因为这个,自然是高兴,可谁知道也是不巧,她和顾振华商量这个事的时候,恰好被大队长听到了。

    那天苗秀梅干活,就被大队长瞄上,意思是我知道你秘密,你们假结婚,你就是为了躲着我,既然假结婚,那我现在和你怎么样,你也没法,他顾振华管不着。

    苗秀梅急了,便赶紧要躲开,谁知道大队长却说,要把之前苗秀梅偷了大队里糙米的事说出来,苗秀梅被他要挟,只好缓兵之计,先稳住他。

    那天也是巧了,恰好另一个姓陈的女青年要去大队打结婚申请报告,那个大队长淫性大起,便欺凌了那个陈同志。

    陈同志被欺负的时候,恰好苗秀梅想着过去找大队长了结这件事,她就看了个一清二楚。

    陈同志羞愤难当,哀求苗秀梅不要外传,苗秀梅想利用这件事,免得大队长找自己麻烦,便威胁陈同志,必须把这事传出去,让陈同志去告大队长,大队长出事,就没功夫咬自己了。

    陈同志哪肯,在农村,女人出这种事这辈子就完了,那就是逼她去死。

    两个女人争执之下,大队长却来了,撞破,威胁两个女人,苗秀梅想金蝉脱壳,撇清自己,陈同志绝望委屈,觉得自己被两个人欺凌,于是羞愤之中拿了刀。

    最后一团混乱,反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队长死了。

    到了这里,陈同志说是苗秀梅杀的,苗秀梅说是陈同志,两个人差点闹起来,最后都冷静下来,决定一起把大队长给偷偷埋了,这样就谁也不知道了。

    这显然对两个人都是最好的结果了,毕竟事情传出去,他们就算能推到对方身上,自己只怕是名声扫地,陈同志别想结婚了,苗秀梅也别想回城了。

    也幸好那是冬天,天冷,藏好了也不至于有什么味儿,两个女人花了三四天时间,总算是把死去的大队长给藏好了。

    藏好后,算是没这回事了。

    至于陈同志为什么跳河,苗秀梅自然是坚决不认的:“这个我哪里知道,人是她杀的,本来我是帮她埋了尸体,谁知道她后来就跳河了!”

    这个案子就这么成了一件无头公案,主要是没多余的人证,也无法分辨当年到底是苗秀梅杀的,还是那位死去的陈同志杀的。

    后来不知道怎么着,案件不胫而走,竟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开始研究这个尘封二十多年的杀人案。

    甚至有人在论坛上各种摆证据分析,分析得还有模有样。

    最后,经过公安办案民警对当时细节的各种分析以及推理,推断出当时拿刀的确实不是苗秀梅,而是那位跳河的陈同志。

    至于陈同志跳河,看起来应该是因为这件事受了精神刺激。

    不过苗秀梅自然也难逃关系,在这个事件上,她起到了辅助的作用,算是从犯,最后法院宣判,判了六年,这件事算是了结了。

    消息传来后,大家难免有些唏嘘,不过也就这样了,毕竟这个人在二十年前已经和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唯独顾舜华,想起昔日种种,感慨又幸运。

    她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在这浩瀚宇宙中,在某个也许她不知道的几维空间里,或者说,在茫茫人生选择的无数道路上,存在那么一个空间,那么一个岔路口,自己的哥哥自始至终没能从乡下回城,就留在那里了,就替人顶罪了,或者出了别的什么事。

    因为赶上某个特定时期,太容易出事了,没有人会怀疑一个柔弱善良的女人,大家首先怀疑的可能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

    她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不过看看哥嫂的笑脸,还是感谢这一切。

    人生岔路口,机缘巧合,他们走向了最幸福的那条路。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时间大概是零几年吧。

    可能大家认为网络热点什么的是二十年代的元素。

    但其实,中国最初的网红芙蓉姐姐就是零几年在论坛上红起来的,那个时候网络就很发达了网恋网红热点什么的也是有的,只不过载体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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