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六章 只要他想(6/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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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地用双手去捡球。让他浑身颤栗的剧痛令他停下动作。

    最终,他是用左手一点一点地将球拿起来。

    投篮机会一耽搁,就没了。

    他把球给队友,投篮不中,弗雷泽轻松完成反击。

    韦夏至少看清了那个捡起篮板并给弗雷泽传球的人。

    是个白人,披头散发,戴着眼镜,还留着浓浓的八字胡,肩宽臂长,是的,即使距离韦夏的年代有43年之久,他依然认出了这个人。

    曾经折磨了他三年的家伙——菲尔·杰克逊!

    “你知道我们不会对你手下留情!”杰克逊喊道。

    杰克逊永远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哈夫利切克看清了他的脸,听到他的垃圾话之后,那双原本毫无生气的眼神突然间冒出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怒火。

    他们之间没有过节,哈夫利切克不应该对他有那种感觉。

    “我也不需要你对我手下留情!”

    韦夏的口吻近乎冷漠。

    是的,有时候他会感激杰克逊那三年对他的鞭策。

    没有对方的逼迫,他的进步速度肯定不会那么快。

    但如果说他明知会这样呢,他还愿意再来一遍吗?绝对不愿意。

    怒火某种程度上取代了疼痛神经对大脑的支配。

    韦夏开始能像个正常的球员一样做动作了。

    虽然右手还是不能动,但他已经不畏惧对抗,只要不破坏右手的平衡,只要记住凡事都用左手,即使投篮,右手也要做一个对左手没有任何影响的辅助手。

    珍珠门罗使出他的招牌后转身,可是进攻路线被考恩斯挡住,强行出手,空中花样许多,却无法保证命中率。

    球在篮筐上一转,滚出来。

    韦夏全力奔跑。

    这正是哈夫利切克最擅长的事。

    奔跑,奔跑,直到最后。

    队友不敢第一时间长传,因为他们不知道哈夫利切克的右手是否能够帮助左手接住长传。

    从电视机上看NBA比赛,最多只是觉得他们的传球流畅,但其实,他们的传球比其他的篮球联赛还要用力。

    伤了惯用手的情况下,如果给他一个有力的传球,他能接住吗?这是个问题。

    哈夫利切克的队友不给他增添额外的痛苦,他们宁愿运球到前场,浪费一次反击机会,都不想担风险。

    怀特的速度像闪电,抵达前场的瞬间,球就给了韦夏。

    韦夏左手接球,准备投篮。

    右手完全不能做起落动作,因此,他只能在辅助手不能尽到全部功能的情况下使出左手投篮。

    砰,砰,唰!

    弧线很不稳,球在篮筐上跳了好几下才进入篮筐。

    但,能进这一球,它所产生的效应和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凯尔特人众志成城,斗志昂扬,里德想要背打考恩斯,惨遭封盖。

    这回,尼克斯的退防够快了,他们不想再给凯尔特人轻松得分的机会。

    韦夏持续地跑动,那正是哈夫利切克最擅长的事情,他拥有NBA历史上最惊人的耐力和最深不可测的动力。

    这个三十几岁的老白人,可能依然是全联盟最能跑的球员。

    他甩开了德布斯切尔的追防,错位对上杰克逊。

    “球给我!”他大吼一声。

    队友只有传球。

    韦夏左手接球,瞬间一个小幅度的假动作作势投篮,杰克逊忘记了哈夫利切克的肩伤,下意识地以为对方还是那个让人忌惮的哈夫利切克。

    身体条件反射的跳起来,他看见哈夫利切克还在原地不动,知道他被耍了,可是没办法,那一瞬间的杀气太过逼真,让他完全上当了。

    韦夏让过杰克逊的身体,用哈夫利切克的左手,对着篮筐抛出一球。

    砰唰!

    打板进!

    威利斯·里德的协防完全不起效果。

    “洪多再次证明,只要他想,没有人可以阻止他得分,肩部脱臼也不能!”

    ⑴关于这句话,我个人的理解是,弗雷泽在纽约应该有不错的桃花运。毕竟是劳斯莱斯嘛,没人“坐”怎么能算是劳斯莱斯?甚至可以大胆推测,“坐”上这辆劳斯莱斯的都不是一般女人,而是名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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