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六合县令(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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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淋淋的夹棍。

    乌黑色的铁针。

    还有灌了铅的大板子。

    一股奇妙的味道在这县衙之上弥漫开来,这种东西,不知道送走了多少人,哪怕是现在的大明帝国,每年在县衙上直接被打死的人犯也是不计其数,有些人他就是嘴硬,他就是不说,所有人都知道是他做的,但他就是嘴硬不招。

    那能有什么办法?直接打死了事!自从朱标变法之后,这种事情虽然说变得少了很多,但每年每个县必须得有那么一二十例,虽然比之前少了很多很多,但是这数量也不算是少,虽然朱标规定每打死一个人都要把他的罪责详细的写成奏章记录在案,但是就这种有理有据的打死,还真就是少有被冤枉的。

    比如说那个偷了别人家的孩子采生折枝,结果自己的孩子被偷了,他在大堂之上还腆着脸问自己的孩子怎么办?那当然是一并打死,而且还要当着他的面打死,给出的理由是那孩子是从犯,也是砍头的罪过,至于上面刻意模糊了那孩子的岁数,这种事情朱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法理法理,你有法还得有理,总不能都按条条框框去规定,拿条条框框去压那大字不识的百姓,如果真的是那样,那可就有点不讲理了!

    强人可以肆无忌惮的冲入你的家门,可以借酒撒泼,你如果打他,那你就是违反大明律,那这算是个什么?大明律是保护刁民的还是保护良民的?

    好人犯点儿小错误,穷尽朝廷之力都要给予惩罚,罪大恶极之人,却要按着条条框框小心翼翼的审判,好像生怕判重了一点儿,那这种大明律就不要也罢,还不如他娘的给百姓们一人发杆枪,自己保护自己!

    所以朱标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也不能寒了大明百姓的心,眼看着自家老爹又拧开了那个钢制的小酒壶,美滋滋的喝了一口,朱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有些事情他明白,老爹的意思她也明白。

    朱标现在可以编撰出一套史上最完整的大明律来,但是那样难免不会磨光大明百姓的血性,血性没了,他还拿什么扩张?他还拿什么打仗?真当着天下四海承平了吗?!

    平时要求百姓一定要老老实实,一定要安安稳稳的当农奴,一定要安安稳稳的被奴役,打仗的时候就要喊保卫朝廷,保卫皇室,让百姓们替你去送死,替你去打仗,这叫什么?这叫臭不要脸!

    在朱标看来,国富则一定要民富,国强一定要百姓挺直腰杆,穷民富朝廷,磨灭百姓们的心智,让他们安于现状,这种愚民的手段可谓是愚蠢至极!

    哪怕是朱标现在办多少个讲武堂,培养出多少个基层军官,培养出多少精兵强将!

    但是这汪洋大海一般的百姓没了血性,再强的军队也是无根浮萍,再强的军官也是纸上谈兵,整个民族的意志都没了,你还想着你的军队能有多强,哪怕是端着火炮,拿着天下最好的自动枪,也不一定能打过人家的大刀长矛!

    没有意志的民族就是一盘散沙,这个意志不分官民,是全天下的事情,不可能有人例外,百姓麻木不仁,个个卑躬屈膝,当兵的就能挺直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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